天创动态

新闻资讯

NEWS

天创盛世丨一文读懂企业股权激励那些事

文章来源:天创动态 2023-08-17 18:17:59 5


对大部分,尤其是科技类的公司来说,股权激励现在已经成了标配。


但对每个具体的企业来说,要不要做股权激励?怎么做?还是要考虑清楚,不能随波逐流,照猫画虎。

一定要结合自己公司的实际情况,首先想明白,自己为什么要做股权激励,目的是什么?因为目的不同,激励的方案就会千差万别。







你的公司,一定要做股权激励吗?




对于公司做股权激励的目的划分,有两种。

一是具体的目的,根据我们过去的项目经验,大部分公司做股权激励一般有五个目的:

1、奖励历史贡献人员;
2、激励现有员工;
3、吸引外部人才;
4、绑定外部资源;
5、缓解公司的现金流。

二是根本的目的,从根本上看,股权激励是为了“财散人聚”,为了“上下同欲”,从而实现公司组织的整体战略目标。


其次,实现公司的战略规划不能仅仅依靠股权激励

从激励的角度来说手段有很多种,它只是其中之一。但股权激励确实有自己的独特之处:

1、属于长期激励;
2、实现人力资源的资本化,员工不仅能享受利润分红,还能享受公司在资本市场上成长的红利;
3、可以优化公司治理:让员工尤其是高管当了股东,公司可以降低所谓的代理成本;
4、实现了激励与绑定共存,利益共享,风险共担。

如果你的公司看中以上四个特点,那么就可以开展。





股权激励,是想做就能做吗?




你的公司决定开展股权激励了,仍有不同的门槛和条件。

对民营企业来说,要不要做,怎么做,一般都是老板来定夺,但老板想要做成功,就要先检查一下前提条件:

1,公司有没有战略规划;
2,公司所处的行业特点是什么样的;
3,公司的治理结构是不是合理;
4,公司内部管理是不是足够的规范;
5,公司的业绩表现如何。

五个前提条件中,第一点最为重要。

因为股权激励的根本目的是实现公司的战略目标,所以前提是公司得有战略规划,得有使命、愿景和目标,以及实现这个目标的路径,以上这些可以转化为股权激励计划里面的考核条件。



而对国有公司来说,有很强的政策性,不是说做就能做的,除了满足五个前提条件外,还要关注两个文件:

1、《关于规范国有企业职工持股、投资的意见》(国资发改革【2008】139号),文件中对能不能持股,怎样持股,有一些具体的要求。
2、《国有科技型企业股权与分红激励暂行办法》(财资【2016】4号)规定,应具备怎样的基本条件,如人员范围,公司的收入构成等。



做股权激励的股权,从哪来?




一般来说,非上市公司来源是两个,增发新股老股转让。如果是上市公司,主要来源就是增发新股,也有部分是公司从市场上回购的股票

两者的区别,主要在于是个别股东承担了这部分激励成本,还是所有股东分担了激励成本。
图片

从项目实践上来看,如果能增发新股给员工,所有股东分担激励成本当然最好,但往往很难做到。

比如投资机构买股权的时候价格比较高,但公司做股权激励给员工发的时候有一定优惠,那投资机构对这种“高价买低价卖”肯定是不乐意的。

增发新股得不到股东的同意就办不了,只好用老股转让,但老股东又不想只有自己的股权被稀释,那我们建议提前预留期权池用于股权激励。

期权池的预留办法有两个,首先可以考虑一个股东来代持一部分股权(一般都是创始人代持);另一种是直接设立一个持股平台(比如用有限合伙企业)持预留期权池,将来给员工发的时候,通过代持人或者持股平台来直接操作就行了。




股权激励计划怎么制定,

总经理说了算吗?




有不少公司都会遇到这个问题。
他们觉得既然都预留了期权池,给员工发股权的时候也不影响其他股东啊,给谁发,发多少,怎么定价,这些给总经理拍板决定就好啦!这当然不行!

举个例子,有家公司挖一个大牛来做研发总监,给的条件除了工资奖金以外,在offer里还写了要给一定数量的股权,这一项还写进了协议。后来双方发生了争议,那能不能按协议约定给股权呢?

从法律上来说,发股权的事只能由股东会来决定,不可能由总经理决定。
对上市和国有公司来说,法律上或者政策上有明文规定,股权激励计划应当由公司的董事会来起草,提交股东会或者股东大会决定。
不可能由总经理说了算,理由还有四点:

1、不管转让还是增发,都会影响公司的股权结构,尤其是其他股东还有优先购买权,所以应当由股东会来决定;

2、如果是在持股平台里操作,表面上看确实不用找公司其他股东,但给员工发股权其实是公司为了购买员工的服务而实施的行动,公司的事应当由决策机构决定,那公司的最高决策机构就是股东会;

3、股权激励主要对象就是总经理、副总这些高管,这些人的工资考核都不是自己决定的,为什么发股权就可以呢?逻辑讲不通;

4、在税收优惠要求提交的文件中,就有董事会决议和股东会决议,如果没有就享受不了。


民营公司这块在法律上其实没有太多的规定,但即使是这样,我们还是建议在做股权激励的时候,应由董事会起草,股东会决定。


股权激励的股权,能给谁?



股权激励计划当中有几个核心要素,比如说定对象、定数量、定价格、定考核条件、定退出机制等等,这些是每一个公司做激励的时候,都必然回答的问题。

对一个上市公司来说,《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》第八条明确规定,“激励对象可以包括上市公司的董事、高管、核心技术人员或者业务人员,以及公司认为对公司经营业绩和未来发展有直接影响的其他员工,但不应包括独立董事和监事。

国有企业的规则,首先是这个员工必须签有劳动合同,其次必须是重要的技术人员或业务人员。另外,还规定禁止全员持股,禁止公司的监事、独立董事参与。

如果你的公司属于民营且不上市,则没有强制性规定,甚至想全员持股或是给监事发股权,都不违法。但未来要是有IPO的打算,那么建议还是早早遵循上市公司的相关规则。


消息提示

关闭